房地合一試算
一、個人部分
項目 | 內容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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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範圍 (含日出條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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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稅基 | 房地收入-成本-費用-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| ||
課稅稅率 | 境內居住者 (註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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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境內居住者 (註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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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內居住者自住房地 | 減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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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購退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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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方式 | 分離課稅,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 30 天內申報納稅 | ||
朝野協商增修部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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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註 1 :境內居住者係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(1)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,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。
(2)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者。 - 註 2: 非境內居住者係指上述規定以外之個人。
二、營利事業部分
項目 | 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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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範圍 | 同個人 |
課稅稅基 | 房地收入-成本-費用-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|
課稅稅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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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方式 | 併入年度結算申報課稅(與現制同) |
*以上資料與圖片轉貼於21世紀官網站 http://www.century21.com.tw/index/About/Knowledge?typeId=13